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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法院与天津二中院驻天铁审判庭 联合签署涉钢铁企业诉源治理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4-08-06 17:24:02 打印 字号: | |

8月6日,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河北省高院《2024年全省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点》,积极回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需求,推动涉钢铁企业领域诉源治理合作,涉县法院与天津二中院驻天铁审判庭(以下简称天铁审判庭)联合签署了《涉钢铁企业诉源治理合作备忘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1969年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在涉县境内成立后,天津市二中院在厂区内设立了天津铁厂审判庭,受理辖区内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和执行案件。一直以来,涉县法院坚持与天铁审判庭保持密切合作,联手化解了大量涉钢铁企业矛盾纠纷,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9年因企业改制,由德龙集团参与渤海钢铁企业破产重整项目,成立了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钢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安排部署,做实审判业务领域多方协作,推进冀津涉钢铁企业矛盾纠纷联动调解,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丽与天津二中院天铁审判庭庭长王亦武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就下步双方协作进行交流座谈。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四个方面加强合作:

一是积极靠前服务,联合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工作程序,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发生。

二是构建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矛盾源头化解分流,推动新天钢集团和涉县钢铁企业间建立健全协商对话机制,共同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内部协商用工制度,实质性化解两地企业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助力打造“和谐厂区”。

三是深化数字赋能,推进在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两地法院在线调解联动,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在线多元化解,为涉钢铁企业稳定运行提供持续司法助力。

 四是夯实合作基础,在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继续保持密切联系,以此次协议签署为起点,坚持优势互补、创新协作,共同构建津冀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效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孙国雷